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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特邀司法监督员正式上岗
  发布时间:2008-05-14 11:10:22 打印 字号: | |

新一届特邀司法监督员正式上岗

    00八年四月十七日,新一届特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在我院北二楼会议室召开,这标志着新一届特邀司法监督员正式上岗开展工作,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立旭,县纪委副书记李建茂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

    陈主任要求第一,法院聘请的司法监督员要加强自身学习,要学法、懂法;第二,提高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既要监督贯彻宪法和法律情况,又要以廉政建设方面进行监督,帮助法院建成一流的干警队伍;第三,要把自己融入到法院工作当中,多参加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要了解法院的工作情况。要监的及时,督的正确。

    冯院长最后表态,法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人大、纪委的监督,监督是公正执法的指南针,监督是内强素质的补心剂,监督是外树形象的保护伞,监督是打造一流法院的助推器。我们法院全体干警欢迎监督,感谢监督。并给特邀监督员创造条件,让他们深入法院了解工作,参与工作专题监督,把监督长期化,为打造诚信、平等、和谐陇县献计出力。

    特邀司法监督员的聘任期为:五年。

    附:特邀司法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扎实,敬业精神强;德高望重的同志。

聘任范围: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检察院、律师、基层群众。

    特邀司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并反映人民群众对陇县法院审判执行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投诉。

    2、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县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或控告。

    3、反映人民群众对县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4、协助办理县法院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

    1、有权接受人民群众对县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院领导或纪检组监察室反映。

    2、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作风问题,有权向法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批评和纠正意见。

    3、有权对县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4、参加公开审判案件的旁听,如发现庭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和审判作风等问题,有权在庭审结束后向审判长提出批评意见。

    5、有权对县法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对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邀司法监督员的义务

    特邀司法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客观公正、不徇私情、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应当学习法律知识,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熟悉法院工作人员纪律规范;应当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又不干预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应当负责及时地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及其审判人员的举报和批评,又要对少数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无理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规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特邀司法监督员对事涉本人和本单位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应予回避

责任编辑: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