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陇县法院荣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文/魏文斌 卢帆 图/刘京玺 金海涛  发布时间:2009-12-11 10:56:54 打印 字号: | |
  • 大会会场
  • 冯华院长领奖(前排左七)

    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暨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传来喜讯,陇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陇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要求,注重发挥司法调解职能,把调解工作作为处理社会纠纷的首要选择,不断探索法院推动、法官能动、群众主动、社会联动的调解模式,积极稳妥的审理了一大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陇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陇县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经过周密调研论证,探索推行“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建立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打造出了一条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结合、司法职责与社会责任共担、审判执行与综治维稳相融、诉讼调解与其他调解对接的能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来源:陕西法院网(图片)
责任编辑:魏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