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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能动司法的深入和司法为民的直接体现
作者:王炳君  发布时间:2010-09-07 14:13:06 打印 字号: | |
陇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法院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发挥审判职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民事矛盾,调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和传统优势。面对近年来我院涉诉信访化解难、执行积案清理难、服务发展大局效能不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困扰我院工作的诸多难题,我们经反复探索后觉得已往坚持的坐堂问案存在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法院的一审判决,终审判决甚至再审判决得不到执行,当事人反复缠诉上访严重影响了我们法院的声誉。我院党组经痛苦探索后提出了“能动司法”模式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我院法官干警深入群众,走千家、访万户,在法务庭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扭转了我院工作的被动局面,我们推行的“能动司法”模式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法院的肯定,得到了全县人民的拥护。

  面对成绩和荣誉,干警们没有满足和骄傲,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探索,认真分析了我县的维稳形势和案多人少的现状后认为,我们深入群众到民间解纠纷再多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怎样才能使老百姓“少诉”或“无诉”才是治本。我们认为司法除了治理和修复功能外,还应强调预防功能,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审判活动及时发现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审判信息预警机制,提高加强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法院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预料在前、应对在先,以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

  基于以上认识和感悟,我院在反复总结“能动司法”经验和多方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推行了《司法审判预警工作机制》、《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审查办法》、《司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诉情通报工作制度》和《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六种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审判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法院在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中的前瞻作用。

  我们推行的司法审判预警工作机制,是我院党组根据多年的审判实践并结合近两年的县情,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多发性案件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普遍问题及时化解或通过建议、报告等书面形式,按照一定程序向有关部门、上级机关报告,通报或报告的预防机制。其精髓就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归纳、总结同类型案件,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各级部门、上级机关在社会管理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疏漏、差失,或特定群体表现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知,提高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预警能力,达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把矛盾遏制在萌芽状态,不断促进行政管理活动科学、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如在近两年的刑事审判中,我们发现校园未成年人暴力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教学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的影响,我们便于2009年12月份向县教育局函发了“杜绝校园暴力重在综合施治,建立预防长效机制”的预警报告,提出: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成长环境,确保青少年身心不受到伤害;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三、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四、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五、加强综合治理,建立与政法机关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五项建议,同时由院领导带队,在县崇文中学,第二高中现场开庭二场次,在?俚紫轮醒А⒌诙?咧小⑽鞔蠼中⊙У妊?=卜ㄖ瓶问?〈危?芙逃?氖ι?酵蛴嗳耍?诮逃?棵拧⒄?ɑ?丶叭?缁岬墓餐??ο拢?衲晟习肽晡蚁氐慕萄Щ肪尘?挥行颍??径啪?诵T氨┝κ录?

  在近几年的民事审判中,我们发现作为核桃大县的陇县、核桃产业带给广大群众丰厚收入的同时,由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广大群众在采收核桃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伤亡代价。我们便给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安全生产教育是提升我县核桃产业中不可或缺的一课”提出了:一、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每年核桃成熟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村组干部及核桃裁植户的安全意识;二、各驻村干部要在核桃采摘季节加强巡查督导,确保安全生产;三、因采摘核桃发生的人身伤亡事件各方要提前介入,迅速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核桃裁栽植户安全责任书》并及时下发四条建议,由于各乡镇及广大种植户的认真整改落实,2009年核桃采摘中的伤亡事故大幅度下降,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与《司法审判预警工作机制》一样,我院的其它五项机制同样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随着六项机制的推行和完善,能动司法之树必将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结出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魏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