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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观之中起盗心 一念之差领徒刑
作者:魏文斌 张 烁  发布时间:2012-01-18 08:57:53 打印 字号: | |
  只因一念之差,两人合伙盗走道士巨额财物。1月16日,陇县法院依法对王建林、蒲彩会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王建林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蒲彩会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5月31日傍晚,王建林、蒲彩会在陇县某道观道士处闲聊时,偶然发现该道士正在充电的手机并获知其取了钱准备看病,王建林遂产生盗窃念头。趁道士出门烧香之际,让蒲彩会望风看人,二人共同盗走道士黑色帆布包一个、手机一部。经鉴定,二人共计盗窃价值30811元。破案后,被盗财物全部追回已发还失主。庭审中,二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持异议。

  法庭审理认为,王建林、蒲彩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盗的两万元活期存单因失主挂失未能支取属盗窃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王建林在本案盗窃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蒲彩会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所盗财物均已发还失主,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法庭决定对王建林从轻处罚、对蒲彩会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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