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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宗邻里积怨深 法官联调除“病根”
作者:魏文斌  发布时间:2013-03-06 11:54:11 打印 字号: | |
  陇县法院网讯 本是世代同村相邻居住生活的族亲,却因为修建围墙多次产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致伤住院。近日,陇县法院温水法庭在当地司法所、村干部的配合下,不但妥善调处了孙林贤诉孙小军健康权纠纷一案,而且从根子上协调解决了双方的庄基地界问题。

  2011年7月1日,孙林贤发现邻居孙小军家正在修建的围墙越过了两家的庄基地界,在阻挡施工的过程中被孙小军致伤。孙林贤经住院治疗6天好转出院,支出医疗费用2500余元。因两家就地界问题曾多次产生纠纷,故积怨已深,未能就此次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孙林贤遂诉至法庭,要求孙小军赔偿其医疗、误工、护理、住院伙食补助等各项经济损失4400余元。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调查了解,双方“本是同根生”,只是因为斤斤计较生活中的琐碎问题经常发生纠纷,特别是近几年先后修建相邻围墙,相互认为对方占了自家地界而屡生争议。为了做到从法律程序上“案结”,从根子上“事了”,承办法官积极联系镇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干部,希望在其配合下从源头上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

  2月27日,案件的调解并没有在温水法庭审判庭进行,而是选在了双方当事人并不陌生的温河村村委会。承办法官通知来双方当事人,在镇司法所所长田迎福、温河村支部书记宋来玉的配合下,通过三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谈亲情、讲道理、明法规,为争口气而打“憋气”官司的原告坦承以往错误作出了较大让步,被告也考虑到双方的族亲关系而愿意给予适当赔偿,最终达成“由孙小军赔偿孙林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1400元整,于调解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的调解协议。同时,宋支书当面询问、厘定了双方地界的划分,对已经砌好的围墙基础不再拆除,由孙小军家自行继续修建,孙林贤不再阻拦,双方并为此订立协议,斩断了产生矛盾的根源。

  至此,一起横亘在族亲邻居之间看似难以解开的疙瘩终于消解于无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陇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胡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