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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群众信得过的政法干警
作者:张 文  发布时间:2013-05-17 10:45:5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提高司法公信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遗憾的是,我们仍然经常听到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抱怨,法院的裁判也难以得到普遍的认可和执行,这归根结底是对司法救济的不信任。那么如何做一名群众信任、群众满意、群众称赞的政法干警呢?作为一名刚进法院的新人,当我还在为这些问题发愁苦恼,当我还在为这些问题迷茫着无处着手,我们的老法官们已经在身体力行着。

  有这样一位法官,这样一件事,2011年4月的一天下午5点多,院里接到村民反映自家羊被人扣了,要求法院予以解决,他二话没说便和接访同志驱车赶往事发地点。其实事情并不复杂,难是难在双方态度强硬,都不愿意让步,他凭着多年工作经验,采用拉家常的方式,在闲话家常中拉近彼此的距离,赢取双方的信任,减少彼此的怨气和矛盾,找到问题的症结,指出各自的责任,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在调解结束后扣羊的村民还主动归还了原本打算不还的三只小羊羔。尽管等把羊都装上车已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尽管走在漆黑崎岖的山路上,但是他不曾牢骚,更不曾抱怨,反而满心的幸福和喜悦,因为在他看来能排民忧解民难,是职责所在,更是充满着被群众信任,让群众满意的成就感。他的所作所为让我备受启发,这个人叫赵晓文,陇县人民法院的一员。

  还有这样一位法官,这样一件事,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因宅基地纠纷起诉到了法院,他基本天天来法院报到,找院长、找庭长、催案子、讨说法,可是他的案子事实不清又缺乏法律依据。而他年纪大了又耳背,沟通起来非常的费力。为此事院里是没少想办法,可都收效甚微,该怎么办呢?没办法,只能用笨法子,一次一次的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老大爷家住在新集川,去过新集川的人都知道,那路是一座山梁压着一座山梁,一个弯道接着一个弯道。为了能把案子妥善处理,为了让老大爷少跑些路,他和案件承办人无数次驱车前往,最后在他的耐心细致调解下案子圆满解决,老大爷也竖着大拇指连连说好。我问过他,您有那么多的事,为了这个案子跑了一次又一次,您会不会觉得苦?觉得累?这个案子缺乏依据驳回诉讼请求也可行啊。他惊讶的看着我好一会,说“这怎么行!案子虽然缺乏依据但是事情是存在的,这是老大爷的心病,我们要是驳回不管了,你让老大爷再去找谁。我们苦点累点没什么,只要能把群众的事情办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一切都是值得的。”他的话让我感触极深,这个人是赵宏伟,陇县人民法院的一员。

  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在陇县法院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默默地为陇县的法治建设辛苦工作着,陇县法院便是由这样的一群人组成的,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用专业的法律技能呵护着司法的尊严,更是用点滴的付出绽放着群众信任、群众满意、群众称赞的属于政法干警的绚丽。

  在群众的观念里法院工作也许很轻松的,喝喝茶、看看报、按时上下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作为一名政法干警,除了上班时间是固定的,下午能准点下班已是奢侈,中午休息简直就是妄想,多少个中午我们趁当事人可能在家吃饭的机会下乡送达案卷材料,多少次为了能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实现利益共赢我们苦口婆心的调解劝说到深夜,多少次在陇县的深山大沟中穿行,走遍了辖区的所有村组,多少次为一份判决反复修改字斟句酌熬夜到凌晨。这些也仅仅是身体上的劳累,最令政法干警备受压力的是责任,每一个案件都牵扯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个小小的疏忽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成社会事件,面对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我们依然坚守着,我们依然努力着,我们依然付出着。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履行人民托付的司法职责,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践行司法为民的精神。法律界有这样一句话“司法的力量源于人民对法官的职权及其行使职权的方式的信任和信赖。”我们在用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我们在用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

  (本文系作者在陇县法院走向法治演讲比赛上的演讲稿,有删节)
责任编辑:魏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