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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理想、坚定信念,为司法公正事业不断奋斗
作者:肖 萍  发布时间:2013-05-17 10:48:50 打印 字号: | |
  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在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和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伟大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是明灯,没有明灯,就没有方向,没有生命”。这句话正好完美的阐述了我们作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工作者树立起远大理想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每天只是庸庸碌碌的把自己的工作当作谋生的饭碗、等同于蚂蚁寻食般的日常事务,缺乏相应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那么我相信,在我们的队伍中就不会产生默默奉献、舍身求法的蒋庆;不会产生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也不会产生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金桂兰。

  我们也看到,正是有了追求司法公正的不懈理想,我们身边正不断发生着种种感人的事迹,我看到有的法官常年坚持白天坐堂问案,晚上把厚厚的卷宗抱回家拟写法律文书;我看到有的同志不管是大年三十,还是双休日,坚守在被执行人的门口,为的只是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到位;我看到有的同志面对来访群众的怒气和怨气,苦口婆心,耐心讲解,自己却整天想不起喝水吃饭;我看到每天晚上,法院总有几个窗户的灯光,亮到深夜仍然放着光芒,照着那些精研法理的身影。

  是啊,一幕幕这样的情景,我们每一个法院的同志再熟悉不过。只是我们以往并没有深思,为什么会有这样默默奉献的法官们,为什么会有这些看似平凡、却总能感动人的事情屡屡发生?我想,理论不能束之高阁,理想更不能建“空中楼阁”。他们都是在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而奉献。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事例教育了我,使我从一个曾经认为法院工作只是“一杯茶、一张报、过一天”的简单青年,逐步变成了一个对于法制建设理念坚信不疑的法院工作者,变成一个把司法公正作为自己最高追求的光荣的法律人!

  当然,只有远大的理想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当看到离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远大目标还有很多的艰难和阻隔,所以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和实践者,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自身的修养,为追求实现最大的公平正义而奋斗终身”!我们才能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坚持做到凛然正气,勇敢的排除各种阻挠,作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司法行为。为人民司法事业的不断前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我们要有长期坚持、不断努力的信念,没有一座大厦能够在一夜之间建起,同样,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只要我们认准了前进的方向,就要不懈的坚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平时做起,规范高效的完成每一个哪怕最细小的司法行为,那么相信未来必将对我们付出的每一分辛劳、每一滴汗水、每一点奉献都给与公正的评定!

  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树立理想、坚定信念,为司法公正事业不断奋斗,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本文系作者在陇县法院走向法治演讲比赛上的演讲稿,有删节)
责任编辑:魏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