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法院执行曝光台
(2013)第3期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开曝光,敦促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经核实给予奖励,本院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0917-4604964。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从执行曝光信息上予以删除。
附:曝光被执行人信息
陇县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日
曝光被执行人信息
1、被执行人马军平,身份证号:610327197310134314,住址:陕西省陇县天成镇曹家庄村1组15号。执行依据:(2012)陇民初字第00341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标的额:38938.10元。
2、被执行人冯建平,身份证号:61030219760227205X,住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东二路38号。执行依据:(2012)陇民初字第00045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标的额:702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