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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缝插针”调纠纷 “磨刀”“砍柴”两不误
急民之所急 调执同步便民结案
作者:徐艳  发布时间:2014-02-18 16:54:56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陇县法院正风肃纪活动正在全院开展,干警们利用开年之初的时间抓紧“磨刀”,他们对照检查、发现不足,设定目标和改正方向,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然而对于回家过年的打工者来说,迅速解决好自己在家乡的矛盾纠纷,整理行囊,早早踏上打工之途早已列入了计划。马小花(化名)与陈小军(化名)就是这样的两位当事人。

  去年年底,打工回家的马小花一纸诉状将丈夫陈小军诉到了陇县法院。主审法官晁少波收到案件后,经过走访才得知被告在外地打工未归,过年期间才有可能回家。为了抓住审理机会,主审法官多次联系被告父母,告知了相关事项,确保法庭第一时间掌握了被告回家的时间,及时送达了案件,并约定过年收假后尽快开展调解。

  2014年2月12日,原、被告共同来到法庭,请求法庭尽快审理案件,因为他们即将外出打工且已将外出的火车票订好了。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工作和院内统一组织的学习,主审法官和当事人约定了利用上下班间隙的休息时间组织调解。院内会议结束时已是12:15了,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匆匆吃完午饭后又赶回院里,中午1:00,双方当事人及案件承办法官在院内借用民庭办公室展开了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分头做思想工作,在仅有的1个小时内,使案件得以成功调处,除调解双方离婚外,还就彩礼及财物返还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当天下午,原告即就返还被告黄金戒指、项链、耳环及63000元彩礼等协议进行了履行。

  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初衷,为了不耽误当事人的外出行程,减少延期审理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东南法庭法官干警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将自己的休息时间作为有效的工作时间,顺利解决了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许。他们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树立了司法工作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