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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离的是婚姻 调和的是幸福
作者:张文  发布时间:2014-03-06 11:44:2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2月27日下午,陇县法院民庭来了一位手持锦旗的女人,她们是来感谢民庭高法官的。几天前还是满脸愁容的她们现在完全的不一样了,轻快的步伐、喜悦的神色都彰显着她的快乐。

  这名年轻的女人名叫张艳丽(化名),29岁,陇县本地人,2008年她和李建伟(化名)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两人是相亲结婚的,婚前并没有感情基础,即使这样张艳丽还是抱着美好的憧憬向往着婚后的生活。可是,上天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个女人的期盼,她的婚姻并没有想象中的幸福,甚至很糟糕。结婚之初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可是随着相处的时间越久,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就越多。渐渐地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多,争吵演化成拳脚相向,周围的亲友和邻居总会劝解说“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很正常,农村谁家男人没打过媳妇啊,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时间长了就好了。”被殴打的张艳丽,就抱着这样的幻想继续忍耐着、生活着。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关系不只没有变好反而更加恶劣。一天深夜,两人之间产生了小的口角,结果李建伟毒打了张艳丽,她凭着求生的意志拖着满身的伤痕和破碎的衣衫翻墙逃走,这次殴打给她造成了终身的伤害,耳膜破裂经治疗后仍留有后遗症。一次偶然,张艳丽得知李建伟结婚前就患有疾病,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可怜的女人对婚姻的所有憧憬瞬间破灭。生命安全尚且得不到保障,何谈过日子呢?不离婚,自己的心思随时都处在对危险的忧郁之中,离婚的话孩子又该怎么办呢?张艳丽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前迷茫了,最后思虑良久的她做出了离婚的决定!

  可是,当她迈出离婚的步子时才发现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李建伟首先就不同意,还扬言离婚就要她家破人亡。经过亲戚朋友、村上的干部的多次劝说调解,李建伟和他的家人意见很明确就是不离。他们认为,其一,李建伟性格易怒,情绪难控的事已经在周围村子流传开了,如果离了再找就更难了;其二,陇县结婚的彩礼越来越高,再婚彩礼钱也是很大的压力;其三,李家就建伟一个孩子,离婚了孩子可能判给女方,再说,孩子尚小,前爹后娘对孩子成长也不利。但对于死了心的张艳丽来说,她认为离婚的话说出口就没有回头路,以李建伟的性格,就是和好了,苦日子也在后面呢,所以铁定了心要离。为了离婚的事张艳丽找过村上、找过妇联、找过民政局,能找的基本都找了但都没有结果,多方求告无果的张艳丽无奈之下还是选择了诉讼。

  案件承办人在接手这件案件后,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的谈话。首次向法官反映自己的情况,张艳丽无法找到合适的话语诉说,满腹委屈的她话未说完便已泪水涟涟,办案法官听完她断断续续的陈述后,对她的婚姻作出的实际分析,当她听到还要对李建伟的后续生活作出安排的时候,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直接向楼梯口冲去,一边跑一边哭诉:“这样离婚对我太不公平了,我还不如从楼上跳下去,一死百了。”经过法官的极力拦阻和规劝,才使得张艳丽的情绪逐渐稳定。

  经过多方了解,案件承办人对双方争议的问题和矛盾症结有了清晰的把握和认识。为了稳妥处理案件,承办人会同庭长及庭室干警先后多次到两人婚后居住的村子走访,与村组干部开展座谈,走访邻居和二人家长了解案件情况,并邀请村组干部分头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本着“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意愿,法官们来来回回的奔波,苦口婆心的调解却没有换来想要的和好结局。张艳丽坚决要求离婚,李建伟虽不同意离婚但目的不在夫妻感情,而在孩子。鉴于此种情况,法官只能选择向调解离婚的方向努力。通过给李建伟及其亲属做工作,让他们正视婚姻的现状和既成事实;通过宣讲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指出其婚姻生活中殴打配偶行为的错误,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共同查看、学习婚姻法相关条款,分析孩子抚养权、夫妻扶助义务等责任分担。同时,又给张艳丽做工作,让她摆正心态解决问题,并从法律、人情方面进行劝说。经过民庭法官努力不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一起看似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在法官们的努力下终于圆满解决了。

  协议达成后的第二天,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面对着这样的感谢,法官高芳既有欣慰、又觉得伤感:“每每判离一对夫妻,就有一方受伤,就有一个孩子受伤。虽然婚姻当事人解脱了,但不幸的婚姻是对双方的伤害,更是对孩子的伤害啊!这样的锦旗,真是让人五味杂陈啊!”
责任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