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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执行有温度 为民不止步
作者:魏文旭  发布时间:2022-09-29 16:35:13 打印 字号: | |

“法律无情人有情,让你们一次次的跑我都不好意思了,感谢法官的理解。”闫某在案件执行现场多次诚恳地说到。近日,陇县法院成功执结两起闫某为被执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沈某执行到位全部案款。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文明善意的实际行动为执行注入温度。

【案情回顾】

2021 年8月,被告闫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沈某两次借款,闫某向沈某出具借条,并约定归还日期及利息,闫某用本人所有的挖掘机抵押。借款到期后,经沈某多次催要,闫某未归还致纠纷产生。2022 年4 月,沈某先行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陇县法院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就地扣押了闫某的挖掘机。经审理判决,由闫某归还沈某借款及利息。


【温情执法】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综合考虑闫某患有疾病,加之其母亲不幸摔伤住院治疗,执行人员并未机械办案,而是应闫某的请求,将冻结的其银行存款及时解冻,给其母亲治病。法官温情下不忘法律尺度,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在执行人员责令闫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后,闫某仍未履行承诺先交纳的部分执行款。次日一早,院执行局局长黄周平与4名执行干警再次前去找寻闫某,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和释法析理,被执行人闫某从一开始的抵触不配合、抗拒执行到最终表示愿意想办法履行,并对执行干警多次不厌其烦的上门答疑解惑和文明善意的执行理念表达谢意,表示将抵押的挖掘机出售价款用于执行案件。当日,闫某将挖掘机联系出售后,现场向执行人员交纳了全部案件款,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陇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每一位案件申请人都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体验感和认同感,树立全社会诚信守法的法律理念,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利用“九率一度”等宣传活动强化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推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覆盖,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浓厚氛围,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责任编辑: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