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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做到三小时化解三年欠款?
作者:王秀洁  发布时间:2024-06-25 09:42:46 打印 字号: | |

2021年3月初,被告陇县某建筑公司租赁原告宝鸡某设备租赁公司升降机进行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10万元租赁费未付,近三年原告曾多次来陇催要欠款均无果,无奈遂起诉。



此案受理后,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承办人员便在现场向原告公司委托代理人详细介绍了诉前调解的程序及优点,鼓励其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后经原告代理人同意,承办人员便通知双方到院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表示并非故意拖欠租赁费,而是近两年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故没有按期支付,但愿意与原告协商分期支付,原告公司认为被告企业不讲诚信,且目前原告公司经营困难,举步维艰,故要求原告公司当即付清欠款,“面对面”的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后承办人员从妥善化解双方纠纷,保障企业有序经营的角度出发,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针对双方面临的实际困难、还款期限、偿还比例等问题分别作调解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承办人员当场向双方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我们公司办公地在太白县,来回跑一趟就得大约六个小时,本来我今天到你们法院是来立案的,我想着最少开庭还要来一次呢,没想到你们仅仅用了不到三个小时就帮我们公司解决了我们催要了三年的欠款,真的是省时省力又快捷,这样的办案方式太方便了,效率还高,太感谢你们了”,调解结束后,原告公司委托代理人姜某激动对承办法官说道。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是陇县法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这一“利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不仅保障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常创造了有利条件。下一步,陇县法院将持续以“园区+法官”工作站为平台,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不断加大涉企经济纠纷类案件诉前调解力度,耐心化解涉企纠纷,为群众解忧,为企业解困,努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新高地。


 
责任编辑:张竞帆